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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优化也需因“材”而优——对算法优化的再思考 | |||||
作者:南京师范… 案例来源:《小学数学教学网》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7-31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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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《九年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》(实验稿)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颁布实施以来,老师们对《标准》中第一学段和第二学段目标中所提出的“应重视口算,加强估算,提倡算法多样化;”(《标准》第12页)“应重视口算,加强估算,鼓励算法多样化;”(《标准》第20页),经历了不断加深理解、不断实践创新的过程。从一开始的盲目追求算法多样化,甚至为了“多样”而多样,到后来经过教学实践检验,认为算法多样是过程、是前奏,在多样算法的基础上进行甄别、比较、筛选后,进而帮助学生优化自身的算法才是计算教学的理想状况。至此,算法“多样化”与算法“优化”之间的纷争似乎已尘埃落定。但是,在追求优化的过程中,我们是否还有些误区有待澄清?还有些做法有待商榷呢?以下几个案例引发了笔者的思考: 案例一: 在一年级下册“十几减 案例二: 在两位数乘一位数中“进位乘”的教学内容中,教材重点介绍了通过区间范围估计计算结果的方法。如计算“36×2”时,考虑到36在30和40之间,30×2=60,40×2=80,所以36×2的积在60和80之间。这种估算方法在教材中是第一次出现,因此,就这节课而言,确实有必要让学生掌握并应用这一方法进行估算。但在练习中也出现了如“24×4”“6×15”等计算题,一位教师在教学中,为了巩固估算的方法,引导学生运用以上的方法对这些题进行估算:24在20和30之间,20×4=80,30×4=120,所以24×4的积在80和120之间;15在10和20之间,10×6=60,20×6=120,所以6×15的积在60和120之间。而对于学生交流中出现的诸如“25×4=100,所以24×4的积接近 思考: 在《现代汉语词典》(修订本)(商务印书馆96年版)中,“优”的第一种解释是“优良;美好(跟“劣”相对)”,“优化”则解释为“加以改变或选择使优良”。可见,“优化”是一个相对的概念,相对于原先的“不优”加以改变或选择使之优良。 在现实教学中,我们看到不少老师更多的是从算理的角度关注了知识层面的“优化”以及逻辑层面的“优化”。在不同的算法间区分出孰高级孰低级。正如案例一中所比较的,“想加算减”是形式化程度最高的,学生能够运用“想加算减”法进行计算也就意味着计算的自动化水平是比较高的。但是,理论上算法的优化是否就等同于现实中学生算法的优化呢?显然,在算法优化的问题上,我们在关注算法“优化”的同时还必须考虑:是谁在“改变”、谁在“选择”? 从案例一中不难看出,学生的个体经验以及习惯的算法基础是不同的,因此在选择算法时各有侧重。“想加法算减法”相对于其它算法固然是比较高级的,但对于那些加法水平尚未达到自动化程度的学生来说,并不因为其高级就能成为他们现在的“优法”。不同水平的孩子,其个体算法所能优化的程度是不同的,对于原有计算水平较弱的孩子来说,能熟练运用后三种方法中的某一种正确计算,也许就是他能力许可下的所能达到的“优法”,而“想加算减”法似乎过于高远了些;而对于一些原来就能运用其中的某些方法熟练计算的学生来说,能在不同的方法间游刃有余的进行合理选择,则可成为他们的算法优化的目标。因此,我们在考虑算法优化的时候,在保证达到算法优化的下限目标的同时,还有必要考虑不同学生的基础与能力,实施因材而优,忌拔苗助长、忌简单重复,其实这也正是“不同的人学不同的数学”的理念的具体体现。 同时,我们对算法的关注还需结合具体的算题而展开,像案例二中,估计计算结果的区间范围是一种通用的方法,介绍此法有助于学生多掌握一种估算方法,对培养学生的数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。但教师也应认识到,此法并不是“放之四海皆优”的,因此,学生用估计区间范围的方法对所有算题进行估算固然未尝不可,但也完全有理由让学生在比较中认识到:有些算题如果依据相近的、能熟练口算的常用计算进行估算,与准确的结果更接近。在计算教学中,决不能为了推崇一种算法,而忽略了对具体题目的关注而千题一面、生搬硬套。 因此,在计算教学中,请关注学生,关注算题,实施因“材”而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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